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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日期:2016-12-1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23269
为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师生员工在校内外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根据《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法实施细则》及《校园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师生员工在校内和校外所有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保障措施
1、利用教职工大会、学生主题班会对交通法规进行宣讲。
2、保卫处要加大对交通安全的检查、处理力度。
3、各系、各部门领导要随时对本系本部门的职工、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利用院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方式对交通安全进行宣传教育。
三、应急指挥系统
1、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的副院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交通事故处置预案的实施。
2、副总指挥:由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伤员救护、现场保护、接警取证、人员车辆疏散等工作的有序进行。
3、联系求救人员:由现场交通安全管理人负责联系120或110医生救护。
4、家属联系人员:由相关系、部门领导担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伤者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5、后勤保障人员:由相关系、部门指派专人护送伤者进行救治;由计财处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立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对该事故的上报工作。
四、应急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就是要尽快把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1、得知我院师生员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院报告(报告内容:事发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伤亡情况),同时拨打120、110电话求援。
2、学院领导和医生应当立即赶赴现场。
3、校医应当立即在现场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救护车到后送医院。
4、学院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5、学院相关部门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学院应当把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系、各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人员,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学院应急指挥系统工作人员和各系、各部门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信息由武装部 保卫处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