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 保卫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
二、制定处内各岗位职责,做好岗位设置、聘任与考核等工作,协调科室之间工作关系,带领全处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处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内保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
四、主持制定学院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撰写工作总结,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五、组织学院与各系各部门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系各部门落实综治、维稳、防火、防灾害、防事故等工作措施。
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促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认真做好保卫处工作年度经费预算,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实施经费使用计划。
八、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及时向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九、负责本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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