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9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夏镇坚朗路3号
电话:0769-82166666-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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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本着“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的市场营销专业订单培养签定如下合作协议。
一、订单培养内容
(一)订单班设立:甲方授权乙方自 2017年下半年起连续 3学年开办订单班:“坚朗订单班”(以下简称“订单班”),订单班专业方向为市场营销。招生层次为专科,每班人数为40-50人,后续培养人数另行协商确定。生源来自取得乙方正式大专学籍有志于市场营销发展的专科学生(录用原则以学生自愿报名,双方协商优先录用家庭贫困之优秀学生)。
(二)教学模式:采用“2.5+0.5”形式(如政策原因,按教育主管政策实施),即学生在乙方学校完成2.5学年的专业课程学习后,于第六学期到甲方顶岗实习6个月(须符合法定用工年龄)。
(三)甲乙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完成教学活动,其中由甲方选派优秀指导教师承担相关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指导(教学指导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根据相关教学实训课需要,定期举办学科竞赛及素质拓展活动,活动经费及所设立奖项由甲方协助提供一定相关资助,乙方负责活动宣传与组织。
(五)学生培训:本订单班的学生在岗期间将参与甲方一系列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岗前培训:由甲方开展的以行业认知为主题的系列培训(企业文化、产品知识、销售模式);
2.入职培训: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由甲方开展行业知识、技能、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3.在岗培训: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由甲方开展市场营销人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系列培训。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符合条件的订单班学生提供实习、顶岗就业服务,负责安排订单班学生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四川等省市集团旗下的分子公司或销售网点实习。
(二)甲方以助学金的形式给予本订单班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之学生提供1000.00元/学年的资助(每班名额限2名及以内,学生须提供由村或民政相关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并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学生本人以书面申请由甲乙双方共同评鉴确定)。
(三)若订单班人数在45名以上(含45人),甲方在乙方设立“坚朗奖学金”以资鼓励(一等奖1名,金额为¥1000.00元/学年,二等奖2名,金额为¥800.00元/学年,三等奖3名,金额为¥500.00元/学年)。
(四)订单班学生经甲方选拔综合考核合格,甲方负责安排到坚朗旗下各营销中心等部门顶岗实习(含车间轮岗培训),并为乙方实习生免费提供住宿、劳动安全保护及报销往返路费(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
(五)订单班学生顶岗期间,甲方给予支付实习津贴,其综合实习津贴为:前3个月不低于¥2800.00元/月,3个月后不低于¥3300.00元/月(实习津贴不低于甲方公司同期同类岗位的标准。具体实习事项在开展实习前签署《实习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必要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甲方负责对乙方学生进行教育和跟踪管理与服务,与乙方保持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实习期间出现的相关问题。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实习学员在厂实习期间内安全教育及管理并购买相关实习责任保险﹐乙方应为学员购买在校和路途等意外伤害保险。
(八)合作期间,甲方不定期的与乙方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校企交流,包括教学研讨、校园培训、校内实训室建设等。相关教学实践课程主要由甲方选派讲师担任或以多媒体方式进行教学,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
(九)对顺利完成实习、正常毕业的订单班学生经甲方综合考核合格,优先安排到甲方就业(实习期时间可与试用期时间抵扣,并正常计算工龄)。
(十)在甲方显著位置悬挂甲乙双方校企合作的铜牌。
(十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订单班学生的基础学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各类功课的成绩及考核、评价等信息。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须根据与甲方商定的程序、条件与甲方共同做好订单班学生的选拔工作。
(二)乙方负责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内容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择与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的教学模式、设置课程、教学内容。
(三)乙方负责甲方订单班学生的专业理论教学、考试考核、成绩登录、毕业证的办理、发放及监督订单班学生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等工作。
(四)乙方负责组织及动员订单班学生参加甲方组织的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二条第(八)款的活动,并将订单班学生在该等活动中的表现列入乙方考试、考核范围。
(五)乙方负责甲方订单班学生学分、学籍的注册管理,毕业手续的办理等相关工作。
(六)乙方负责甲方订单班学生在校期间以及在校企之间往返途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七)受到甲方奖励的订单班学生如中途转学、退学、辍学、不服从实习安排、实习期间因违纪被辞退或不能正常毕业,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讨回甲方支付的助学金、奖学金。
(八)乙方全程参与订单班学生的“坚朗奖学金”评定。
(九)乙方应将订单班学生在甲方实习期间的表现列入该学生的考核范围,如学生在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乙方应对该学生进行处理:
(1)不服从实习安排、实习期间因违纪被辞退的;
(2)未经甲方及乙方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者实习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的;
(3)在实习期间因违规操作、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或者其它事故,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处理该事故。
(十)在乙方显著位置悬挂甲乙双方校企合作的铜牌。
四、其他约定
(一)上述甲乙双方在协商安排订单班学员进行顶岗实习,需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门等部委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实习工作,实习时长、安全保险、工资待遇等,并做好学生实习期日常管理。
(二)如乙方学生不能履行本协议及甲方与订单班学生间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之义务,乙方在本订单班相关学生自违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索回甲方所提供相关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
(三)本协议约定条款、甲方教学实训课及乙方可能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应自觉遵守保密义务。
(四)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五、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列明。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学校存档。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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