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系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3  作者: 来源:本站  浏览量:76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高等学校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持续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BOB登陆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系2023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教研室、专业和专兼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责任到人到岗。各教研室、专业和专兼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全面落实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财经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中明确的各项职责,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实训指导教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各教研室、专业、专兼职实训室管理人员所涉及教学和科研的所有实训室。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由系部统筹,各教研室、专业负责协调组织,各专兼职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一)4月17日前,各教研室、专业在专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组织对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二)4月118日前,专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4月19日前,财经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所有实验实训室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各教研室、专业自查情况完成《财经系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送至教务处。

  (四)5月1日前,各教研室、专业、专职业管理人员围绕自查和财经系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逐项整改。

  (五)5月7日前,财经系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对全系所有实验实训室展开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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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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