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系财经系各教研室、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
为确保2023年秋季开学实验室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持续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研室及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以下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自查,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抽查。
二、工作安排
(一)各教研室组织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自查整改(9月1日前)。请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对所属实验室进行逐项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二)各教研室提交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9月2日前)。请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提交系部。
(三)系部组织检查(9月5日前)。财经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实验室现场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抽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
(三)实验室卫生与环境状况是否良好,能否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四)各类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相关软件能否正常使用。
(五)实验室水电基础设施是否完好,能否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六)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七)是否有危险品、危险废物、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
(八)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否准备到位。
(九)前期已上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请财经系各教研室、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教育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实验室安全状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财经系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pdf
财经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