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空调管理规定
日期:2024-10-07 10:22:42  作者:后勤管理处 来源:  浏览量:3

为加强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为每生每月4度电的额定管理,保障日常照明用电,超额用电自行付费。各寝室全部纳入用电智能控制管理系统,超额用电将自动断电,需一卡通缴费后恢复供电。

二、使用空调时应关闭房间门窗,不可开放门窗运行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

三、空调供电为专用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接临时电源。

四、遇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要切断电源。

五、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外机(清洗过滤网除外)。若使用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本幢宿舍管理人员。由宿管员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空调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损失。

六、严禁在空调设备上晾晒衣服、毛巾等物品。

七、定期(半年)清洗过滤网,清洁空调时不得使用水冲洗。

八、空调遥控器由寝室室长负责保管,宿管人员登记造册。毕业或调寝时将遥控器退还宿舍管理员,如丢失或损坏照价(8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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