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度推荐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 作者: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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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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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系、部门:

按照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和学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6月以来,我院各系、各部门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夯实了基层基础,为我院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对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以此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对于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将评选和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重点向生产、科研、教学、管理一线的教师党员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近三年来从事党务、党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评选表彰的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能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较好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本部门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在本部门有一定的影响;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团结同志,诚心诚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产生程序。一、评选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二、申报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全体党员和群众意见、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申报。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与申报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由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四、各基层组织对推荐的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须向学院党委上报推荐理由和先进事迹材料。

2.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额,支部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推荐1名,21人以上的推荐2名。。

四、评选表彰时间与方式

1.6 月20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文件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并上报推荐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和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21日前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6月22日后,学校党委对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审定,并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3.七一前夕,召开全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推荐表彰对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认真做好表彰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确保所推荐的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严格评选程序。评比表彰活动要在党委领导下,对近二年工作业绩突出、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要重点关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确保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代表性。评比表彰活动是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学院党风、校风的检验。

3.要发扬民主,营造氛围。要以评比表彰活动为契机,组织召开党员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总结经验,推出先进,努力营造一个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4.要按时上报材料。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组织和个人要填写《审批表》一式一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申报材料都要上交电子文本和纸质各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 6月21日 18:00时前报至组织部办公室。

  附件

1、先进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审批表。

 

中共BOB登陆链接 委员会

2012年6月15日

附件:推荐审批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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