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 作者:组织人事处
  • 审稿人:admin
  • 时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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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系、部门:

为隆重庆祝第二十八个教师节,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加快学院建设和发展,学院拟对近两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现就推荐评选优秀教职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本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恪守职业道德。

(一)评选优秀教师的条件

1、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理论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教学严谨,教法科学,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师生评价高。

2、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专业和课程建设、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bob体官网 和技术服务、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近两年没有发生过教学违规事件。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参加培训进修,进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乐于奉献,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具有较高的管理服务水平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岗位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

2、熟练掌握工作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为教育教学及学院管理提供良好的支持服务方面有所创新。

3、热爱学习,与时俱进,擅于在工作中学习、运用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在工作中干群关系良好,工作耐心细致,让群众满意;业务水平精湛,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积极主动,务实高效,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推荐名额

各系按教师总人数的8%、各部门以政治学习小组为单位,按小组职工总人数的5%推荐表彰名额,不得突破。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按照上述条件,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连同《BOB登陆链接 优秀教职工登记表》于6月20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初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院审定。逾期不上报材料,视为自动弃权。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登记表如要打印者,用16K纸张打印。

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以务实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质量,把真正优秀的教职工评选出来,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学院建设、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激励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学院发展建设。

中共BOB登陆链接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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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5日

附件:推荐审批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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