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赴港澳参加研修候选人的通知
- 作者:学院人事处
- 审稿人:admin
- 时间: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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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四川烛光教育国际交流基金《关于组织我省优秀职业院校教师赴港澳研修的通知》的要求,请各系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参加研修的候选人,推荐范围为各系教师(含行政兼职教师),每个系在充分民主讨论基础上推荐1名参加研修候选人,并于2017年6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含电子版)报送到学院人事处230办公室郭基伟处。
附件:四川烛光教育国际交流基金关于组织我省优秀职业院校教师赴港澳研修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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