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登陆链接 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 作者:人事处
- 审稿人:admin
- 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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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人员5人,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BOB登陆链接 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4.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3000元(学校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从工资中代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者,请于6月30日18:00前将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发至指定邮箱(nczyrsc@163.com),逾期发送的视为无效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已报名考生于7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BOB登陆链接 明德楼233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面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招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认知度和信息处理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照省上推进高校毕业生体检结果互认的相关政策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学校认可其结果,不再要求重复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审查。主要复核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被考核人员须向学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BOB登陆链接 官网(http://www.nczy.com/)公示。
(六)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一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等手续。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咨询电话
李老师 18909075550
附件:
1.BOB登陆链接 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职位表
2.BOB登陆链接 面向2023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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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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