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财采〔2019〕26号 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公务机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购买机票。出行公务员持有公务卡的,应提前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进行公务卡注册或通过电话方式注册,网址:www.gpticket.org,电话注册需拨打400-066-6011;出行公务人员可使用注册后的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获得授权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为本人和其他公务卡注册人员购买机票;出行公务人员未办理公务卡或公务卡额度不足的,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或截图)到获得授权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以单位转帐的方式购买公务机票。 通过以上方式购买公务机票,均可享受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再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按航空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对未获得授权给机票销售代理机构的航空公司航线,出行公务员只能持公务卡到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官方网站)购买。机票销售代理机构是否获得授权,可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的“供应商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在南充市城区内具备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南充智灵贸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17-6869999。 二、团队购买机票。组织单位可集中收取出行公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务卡号码及开户行信息,统一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购票和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统一购买,对获得授权给机票销售代理机构的航空公司航线,享受公务机票折扣。对未获得授权给机票销售代理机构的航空公司航线,组织单位只能持公务卡到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官方网站购买)。 三、购买公务销售渠道外机票。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同日同航班公务机票价格截图,报销时需将同日同航班公务机票价格截图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四、公务机票报销。1、必须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购买机票;2、使用转账方式购票时,需要在支票、汇款等票据上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系统记录的单位名称一致;3、应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左上角有一个“GP”开头查验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审批表;4、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代售点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在代售点出具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5、报销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费用时,必须提供低于同日同次航班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优惠票价的截图证明,未提供截图证明的,以报账当日国内航空公司同航班最低折扣票价报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3-13 作者:财务处 来源: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