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布置的任务,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依法归口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活动,规范学校的财经行为,确保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基本职责范围是: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有关财务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工作;依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综合预算收支计划,负责实施并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拨款以及其他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协助基本建设经费拨款的申报。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负责对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安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财会档案的保管工作;参与学校的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加强对全校财务的宏观调控,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