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工作指引
日期:2014-08-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79

近年来伴随我校物资采购量的上升,单一来源采购所占的比例也日渐增多。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进行谈判,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采购过程中相关岗位也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现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工作指引,供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采购工作相关程序参考。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加强采购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用户单位应根据学科建设、bob体官网 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和用户单位软硬件设施的条件,按照效益性、先进性、配套性的原则,前瞻性地建立设备设施采购建设项目库,提前调研,做好规划和调整。

三、完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报要件。对确因教学、科研等特殊要求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人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详实的调研报告。内容应包括调研内容,调研方式,调研过程,调研结果,价格情况及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等,由调研人签字。

2、会议纪要。就单一来源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并做出决定的会议记录。

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对单一来源采购的审核采用会签制度,按采购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分别由用户单位分管领导、用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国资处审签,经监审处备案后,再送校领导签字后报政府部门审批。国资处审签意见应包括核实情况和意见,由核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监审处负责对申报要件的程序性审核,并做出同意备案或需进一步完善要件的意见。上述调研报告和会议纪要作为申请报告的附件资料。

四、主动公开采购信息

1、采购内容和采购方式可采取在本单位张贴公示,或者通过教职工大会、二级教代会等方式通报相关情况,满足用户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按照《四川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主动公开物资采购招投标信息和结果。

五、采用其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大宗物资设备的项目,参照本指引。

纪委监审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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