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如何对公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日期:2014-08-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10

新加坡公务人员的“绩效和潜力评估”充分体现了重在平时考核的理念。围绕每位公务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潜能,新加坡公共事务委员会共设计了七张评估表格,分别是:个人素质评估表、工作评估表、工作评估总结表、潜力评估表、潜力评估总结表、对晋升的建议表、对职业发展和培训的建议表。每年七张表格评估情况均归入个人档案,逐年形成动态、全面、可参考性很强的个人综合表现材料,形成了完备的评估体系。  新加坡公务人员年度考核每张表格的评估项目具体,评估标准简明扼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比性。比如《个人素质表格》主要评估个人品行和工作态度,其评价项目和标准分别是:行为——是否树立好榜样并对别人产生正面影响,投入——是否尽最大努力做好工作并具有奉献精神,正直——是否在工作中和对待民众时公正、诚实、正直、不偏不倚,主动——是否显示出智慧和有创意,能够独立采取有效行动解决问题。评价结论包括“等次评价”和“评语评价”,其中评价等次分为“永远、经常、有时、很少、从不”五个。  《工作评估表格》相当于“能”和“绩”的评价。评价项目和标准包括:工作量——是否维持高效率,工作质量——是否准确、整齐、有条理,组织能力——是否能有效地计划和控制,承担压力能力——是否能在压力下做好工作,责任感——是否能可靠地承担与职位相称的责任,服务质量——是否提供敏感的、有效的和有礼的服务,团队精神——是否有效地同各阶层同事合作工作,知识及应用——是否知识面广,并能正确运用到工作中八个方面。通过丰富具体的指标,对每个公务人员形成全面生动的描述。  新加坡在营造浓厚“客观公正”社会氛围下,就其“绩效和潜力评估”赋予了各级公务人员直接上级充分的评估权能,上级负责对下属7张表格的全面评估,包括撰写评语、评定等次、谈心谈话、结果反馈等。上级对其给出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负全责,公务人员的同级或下属不参与彼此间的评价。  新加坡的绩效和潜力评估结果可以直观地用于官员的培训和晋升。为确保“优秀领袖人才”后继有人,新加坡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把公务员考核评估的重点,由“工作表现”转到“潜在能力”。  “潜力评估”的项目和标准包括:智力素质——能否有效地掌握、理解和运用工作所需的程序和规则,适应性和多方面才能——能否在不同的情况下处理并解决面临的困难问题,结果导向——能否计划、组织并最佳利用资源完成任务,有达致有效结果的动力,领导素质——是否具有激励和授权的能力并能与下属很好地交流和沟通,直升机品质——是否有宽广的视野和远见,但又能注意细节五个方面。等次评价分为:很高——可以胜任比现在的职务高2级以上的职位;超过——可以胜任比现在职务高1-2级的职位;符合——胜任现在职务,还不够提升;低于——能力不足,影响现在的工作。“潜力评估总结”在不考虑被评估人年龄,资历和空缺等因素情况下,直接明确被评估人到退休前可以达到的最高职位,并明确一位官员不应该担任超过其目前估计潜力的职务。  在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晋升的建议”和“对职业发展和培训的建议”。“晋升的建议”分为“大力推荐,推荐和不推荐”三个等次;“发展和培训的建议”分三个问题:一是目前的工作是否最好地利用了被评估人的才能?如果没有,请说明理由;二是你是否建议改变被评估人的工作职责?如果是,请说明理由;三是建议在下一年中被评估人应接受哪些方面的培训。整个考核结果可运用于个人的培养,也可运用于整体队伍的筹划。(李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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