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值班加班程序合规性真实性审核的通知
日期:2019-09-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97

关于值班加班程序合性真实性审核的通知

 

系、各部门:

根据201975日下午学院党委201922次党委会议精神,学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对有关部门提交的20179月—20197月的值班、加班情况进行合性真实性进行审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本次专项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依据

1、按照内部审计有关准则的要求,结合学院党委的要求进行审

2按照学院关于加班、值班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二、审方式

本次审计以送达审为主,即由被审单位将各项材料送达学院监察处进行审

三、审材料提供

各系、各部门根据自身审核需要,向监察处提交下列审材料:

1、经系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班统计表和加班原始记录、考勤登记及加班事由说明。

2、经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值班统计表和值班安排表、值班考勤记录、值班事由。

3经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班、值班统计汇总表。跨年度的按年度统计。

4经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并附所提供的材料清单(承诺书版式附后)

5、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院各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此,各系提供材料实行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双签。

四、程序

学院审计处纪委、监察处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形成复核初步结论,征求系(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学院党委研究。

五、审时间安排

2019910日前各系、各部门提交材料,925日前形成复核初步结论,930日前各系、各部门确认,1010日后提交学院党委。

六、工作要求

凡未在2019910日前提交材料的系(部门),监察不再受理。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形成复核初步结论后,在930日前各系、各部门既未提出不同意见,又不签字确认的,视为系(部门)负责人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系(部门)负责人负责。

BOB登陆链接 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201991

附:1承诺书

2、资料接交清单

   

 

学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鉴于你们根据学院党委2019年第22次会议精神,对我系(部门)提交的值班、加班情况进行,我系(部门)愿意给予积极配合,按审计要求真实、完整、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接受问询,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发生拒绝、拖延、转移、隐匿、虚假、谎报、毁弃资料等情况,系(部门)及个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附:被审核系(部门)提供资料清单

 

 

 

 

被审系(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资  料  接  交  清  单

提供资料单位:

提供资料名称:

提供资料人签字:

日    期:

组接受资料人签字:

日    期:

接受归还资料人签字:

日    期:

组归还资料人签字:

日    期:

注:该清单应逐单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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