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
《关于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
川纪办【2019】24号
一、总体要求(略)
大排查大整改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聚焦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思问责整改工作中查找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政治责任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察形见势不够、贯彻落实上缺乏具体办法和过硬措施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践行两个维护知行脱节,对政治机关的属性认识不深刻,面对具体问题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
2.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深刻、领会不到位,盲目乐观、骄傲自满,出现麻痹松懈。
3.对中央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的重点任务简单“依葫芦画瓢”,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研判不够、深层次问题研究不透,缺乏对症下药、行之有效的真招实招。
(二)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方面:工作要求不明、担当精神不足、管理大而化之
4.问题线索处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好人主义”和爱惜羽毛、回避矛盾的思想。
5.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不精准、不及时,对反映具体、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抽查不抽查,抽查核实不细致、不深入,甚至敷衍应付。
6.问题线索管理有制度不遵守,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漏摘、漏报、漏处置等。
(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方面:思想上不重视、基础工作不扎实、审核把关不严格
7.对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政治意义认识不深,没有认识到最高组织是党中央,实现组织意图是要实现党中央选好人用好人的鲜明导向。
8.意见回复基础工作不扎实,廉政档案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接到任务后仓促上阵。
9.意见回复把关不认真、不严肃、不严格,重程序轻实体,研提意见“走过场”。
(四)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监督不力、执纪偏松偏软、监督检查问责泛化
10.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方式方法简单,日常监督不到位,“画像”不精准,对重点人聚焦不够、“两面人”识别不清,对不收敛不收手的盯得不准。
11.斗争精神不强,履职不力,对腐败问题存量仍在、新发违纪问题仍有增长认识不够,光盯“苍蝇”不打“老虎”,案件查办不深不透,甚至压案、瞒案、抹案,以及拼凑立案数字等。
12.执纪问责及“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存在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五)工作作风方面:日常工作不严不实、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繁文缛节仍存在
13.督查检查形式大于内容,工作浮在面上,下深水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够,重复检查较多,统筹整合不够。
14.政策不精通、情况不明了、家底不清楚,工作不严、不实、不深、不细。
15.下基层调研搞线路设计、盆景式调研,不解决实际问题;对下级单位和干部口大气粗,工作搞一刀切,不结合基层实际。
16.内部运转程序繁琐,随意、多头要求报送材料、报表,增加基层负担。
三、步骤方法
大排查大整改按“查、该、立”三个步骤进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深入排查,找准问题。问题清单2019年5月15日报省纪委监委机关审核,同时梳理报送建议意见。
(二)较真碰硬,立行立改。整改措施清单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开,并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省纪委监委机关。
(三)建章立制,久久为功。建章立制清单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省纪委监委机关。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上率下。
(二)重抓正反典型。
(三)加强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