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2016年度推荐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16-04-26 09:34: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036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和学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2014年以来,我院各党总支、党支部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夯实了党的基础,为我院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今年是建党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之年,学院党委决定:对在各项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将评选和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重点向生产、科研、教学、管理一线的教师党员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近二年来从事党务、党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评选表彰的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学院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院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脱贫攻坚、依法治校、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学院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等活动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4).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推动党建工作为中心大局保障有力。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二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产生程序。一、评选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二、申报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全体党员和群众意见、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申报。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与申报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由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全体党员意见,征求学院纪委的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四、各基层组织对推荐的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须向学院党委上报推荐理由和先进事迹材料。

2.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额,支部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推荐1名,21人以上的推荐2名。

四、评选表彰时间与方式

1.6 月10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文件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并上报推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和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10日17:30时前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6月中旬,学院党委对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审定,并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3.七一前夕,召开全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表彰大会。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推荐表彰对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认真做好表彰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确保所推荐的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严格评选程序。评比表彰活动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对近二年工作业绩突出、特别是在各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要重点关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确保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代表性。评比表彰活动是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学院党风、校风的检验。

3.要发扬民主,营造氛围。要以评比表彰活动为契机,组织召开党员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总结经验,推出先进,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以优良党风带教风促学风,在全院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4.要按时上报材料。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组织和个人要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都要上交电子文本和纸质各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6月10日17:30时前报至组织部办公室。

附件

1、先进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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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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