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6-10-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04

 

各系部、部门:

校园电子显示屏是学院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和师生了解学院各类信息的重要窗口,也是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和理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的功能和作用,加强信息规范管理,确保电子显示屏的有效使用,现将校园显示屏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电子显示屏的主要用途

1.电子显示屏主要用于发布学院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标题新闻、教育教学事项以及重大活动和会议通知、通告

2.根据需要发布重要活动以及登载欢迎类、节庆类等宣传标语

3.发布各部门举办的院级或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活动信息

4.播放学院宣传片或重要活动录像(大型彩屏)

二、电子显示屏的管理与使用

(一)管理规定

学院校门、利奥楼、食堂三处电子显示屏均由宣传统战部具体管理,电子显示屏软硬件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服务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

(二)使用规定

1.电子显示屏信息正常播放时间为:上午7:30—8:10,中午12:0013:00,下午18:2019:20,遇重大活动可适当调整,寒暑假电子显示屏一般不播放。

2.显示屏发布的信息一般采用PPT格式,纯文字字数500字以内。视频文件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

(一)信息发布流程

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发布手续。

1.各系、部门发布信息须预先填写申请表,由系、部门领导签字,报宣传统战部审查。

2.发布内容经宣传统战部审核后交专职人员发布。

(二)其他规定

1.发布的信息以学院公共信息为主,根据党委和行政要求,宣传统战部优先发布学院重要信息和紧急信息。

2.为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内容要力求简明扼要。

3.发布信息必须坚持正面宣传的工作方针,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涉及国内外重要新闻、重大事件和学院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宣传统战部

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BOB登陆链接 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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