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普及开展劳动教育的平台,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BOB登陆链接 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同意招聘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请详见附表《BOB登陆链接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学院2016级、2017级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勤俭节约,家庭经济困难,吃苦耐劳,有为学院、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责任心、敬业精神强。
4.服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请参考附表《BOB登陆链接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
6.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烈士子女等品学兼优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
1.凡需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请填写《BOB登陆链接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交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习及表现情况,由系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汇总后于3月15日交学生处资助中心林榆斐老师处,逾期不补。
2.接到招聘通知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学期课表于3月20日到所报用工部门应聘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3.学工部在汇总各部门面试结果后于2018年3月下旬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知上岗。
四、工资待遇及发放
固定岗位工资按月计,标准为每月不超过400元;临时岗位工资按小时计,每月不超过400元。次月初学院资助中心根据各用工部门上交的《BOB登陆链接 学生勤工助学考核及酬金汇总表》,经审核并上报学院审批后,由计财处统一发放酬金。
学工部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