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学生展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成才”的重要平台。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住程序
1.后勤产业管理处按各系当年招生人数进行宿舍房间分配,各系按班集中安排房间,交由宿管员执行。
2.新生入校凭报到单到宿舍管理人员处领取寝室钥匙即可入住。
3.宿管员将对寝室内财物登记,并由入住学生(或班主任)签字,以此作为寝室财物移交的凭据。学生搬离本寝室时,应凭据交清财物,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4.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须调整寝室,由后勤产业管理处统一安排,各系、班配合。调整寝室时按第一条第1,2,3款内容办理交接手续。
5.学生毕业时,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到宿舍管理员处根据寝室财物登记办理寝室交接手续,完清手续后,宿管员在学生离校清单上签字,作为学生交清寝室财物的依据。
二、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寝室须选室长一人,负责管理本寝室公共设施,安排清洁值日,维护寝室秩序,参加有关会议,传达有关精神,汇报寝室情况,组织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同寝室人员应服从室长管理。
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和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就寝。
3.来人来客,应主动到宿管处登记,严禁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4.服从宿管员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寝室。
5.严禁男女学生互窜寝室。
6.严禁在寝室内进行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商业活动及传销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寝室藏匿管制刀具和棍棒等器械,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使用大功率音响,不得在宿舍内搞酗酒、打球等影响他人的活动。
9.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汽等燃具,严禁焚烧废纸等物品。
10.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挪动和毁坏消防器材。
1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做到人走水电关。
12.宿舍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自救并迅速报告119和学院保卫处。宿舍发生偷盗等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和宿管员,并保护好现场。
三、宿舍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设专门的清洁工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学生负责本寝室内的卫生并按要求将垃圾放在指定地点。
2.自觉养成爱清洁、讲卫生习惯,自觉爱护公区卫生,主动整理好内务,床上用品叠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3.严禁向过道及窗外倾倒污水、剩饭剩菜和乱扔纸屑、果皮、饮料袋(盒)、塑料袋、烟头等。
4.严禁在宿舍墙壁乱张贴、乱刻画。
四、宿舍水电管理
1.学校为每生每月免费提供4度电、2吨水,以寝室为单位按月结算,节约归己,超用自负。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接电灯,严禁使用热得快、烤火炉、电饭煲等电器。学院为每个寝室设定的最大用电量为2000W,超此限额,将自动断电。
五、违纪处理办法
1.损坏公私财物,照价赔偿,并报学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使用阻性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毁损或安全事故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学生在宿舍违反其他规章制度,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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