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职院〔2021〕98号
关于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班: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发〔2019〕1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获得一次即可)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三、发放时间
以上级文件规定发放时间为准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需申请详细材料见第六条)
(二)院系审核。各系奖助评审工作小组对困难毕业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初评出的学生情况要在本系网页上、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将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三)复核审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初步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保补贴资金数额真实准确。
(四)资金发放。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资料报送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财政局,由南充市财政局将核定的补贴资金划拨到学院财务部门,再由学院财务部门打卡直放到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报送材料
(一)申请“城乡低保家庭求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低保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局证明)复印件;(若低保证中“低保帮扶”栏中无毕业生名字,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便证明为同一个家庭);
3.个人申请书;
4.BOB登陆链接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5.其它佐证材料。
(二)申请“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所需材料
1.《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与该成员关系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4.个人申请书;
5.BOB登陆链接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6.其它佐证材料。
(三)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所需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享受过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待遇的,或提供建档立卡佐证材料复印件;
3.个人申请书;
4.BOB登陆链接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5.其它佐证材料。
(四)申请“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所需材料
1.《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3.个人申请书;
4.BOB登陆链接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5.其它佐证材料。
(五)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银行贷款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有效部分为:合同首页内侧页面、贷款金额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
3.个人申请书;
4.BOB登陆链接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5.其它佐证材料。
(六)特困毕业生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1.《特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在校学习期间,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提供报销后的医疗结算单、乡镇(街道)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人为孤儿,提供乡镇(街道)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已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不提供材料;
4. 本人家庭为失去父亲(或母亲)的单亲家庭,需提供父亲(或母亲)去世证明;
5.个人申请书;
6.BOB登陆链接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7.其它佐证材料。
六、材料要求
(一)各系对初评合格的学生要在本系网页上、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将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资料需学生本人如实填写,不得修改表格格式。各类别均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手写的个人申请书一份、诚信承诺书一份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料报送时间:所有材料于2021年10月21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汇总表发送至:nzyzzzx@163.com,纸质汇总表需各系奖助评审工作小组签字盖章后交明德楼209办公室,纸质汇总表、电子汇总表须完全一致。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条件进行复核,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请学院研究后,将拟评名单向全院公示后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系要即时启动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知晓政策。
(二)严格程序,严把关口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困难毕业生申请和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冒领,同时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三)收集资料,归档整理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和保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附件:1.2021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2021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2021届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5.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6.2021届特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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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