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认领学生公寓内公共区域物品的通知
日期:2024-10-16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浏览量:65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各寝室:
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值班组以及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联合检查组多次对学生公寓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内(大厅、过道)放有积灰的衣物、“僵尸”自行车电瓶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二、部分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内(寝室门口)放有鞋架、鞋子、行李箱等,严重影响消防通道。
三、学生公寓第1、2、3、5、6、7共六栋每栋102党团工作站,既是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党员、团员青年教育的活动室,又是辅导员工作会议室,也是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晚上开展工作的办公室。部分102内有同学存放了音响、洗衣机等班级物品或私人物品。
涉及的相关班级、相关寝室和同学,限在2024年10月20日22:00前,将存放大厅、过道、寝室门口地面和102党团工作站内的上述衣物物品和“僵尸”车辆取回各自寝室或进行废弃物处理。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10月20日22:00后未进行处理的,视为废弃物,学校组织统一清理,并对未限期整改的相关班级、寝室进行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