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与榜样教育作用,激励广大南职学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BOB登陆链接 学生奖励与资助实施办法》,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名额
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名额见下表。
序号 | 二级学院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评选名额 |
1 | 财经学院 | 698 | 70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1852 | 185 |
3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353 | 35 |
4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706 | 71 |
5 | 外国语学院 | 302 | 30 |
6 | 现代农业技术学院 | 735 | 74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901 | 90 |
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78 | 28 |
9 | 智能制造学院 | 315 | 32 |
合计 | 6140 | 615 |
三、评选条件、程序及奖励办法
按照《BOB登陆链接 学生奖励与资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选要求
1.严格标准程序。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规范评选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完善资料归档。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组织推荐人选及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做好评选推荐资料归档工作。
3.规范材料报送。11月12日下午5:30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并将电子汇总表、学生个人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nzyzzzx@163.com,纸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明德楼209办公室阙瑜老师处。参评学生须附第一、二学年成绩单(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盖章),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