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55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在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自觉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BOB登陆链接 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及校纪校规,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学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大学期间曾获得学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过学一等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争得荣誉。

7.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比例、名额

评选比例应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名额见下表。

序号

二级学院名称

毕业生人数

评选名额

1

财经学院

698

21

2

教师教育学院

1852

56

3

汽车与交通学院

353

11

4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706

21

5

外国语学院

302

9

6

现代农业技术学院

735

22

7

信息工程学院

901

27

8

艺术与传媒学院

278

8

9

智能制造学院

315

9

合计

6140

184

四、评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个人申请。

2.班级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在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向二级学院推荐人选对象。

3.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综合考察、评审和公示,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4.学校审核推荐。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复核认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2025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程序。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规范评选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规范材料报送。11月19日下午5:30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邮箱nzyzzzx@163.com,纸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明德楼209办公室阙瑜老师处。参评学生须附第一、二学年成绩单(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盖章),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二级学院、各班级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相关人员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已评为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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