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网站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日期:2024-04-2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第一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对网络运行的总体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行为违法的,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公安机关。
第二条、院属各单位要及时对本部门网络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对于违法的行为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三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对网络运行日志进行归档保存,以便于对网络违法事件的查处。
第四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积极的配合学院或公安机关对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五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密切注意网络运行安全,密切关注网络违法案件和不良事件的发展等,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BOB登陆链接
2014年5月6日
【收藏本页】
- 上一篇:学院网站安全管理员制度
- 下一篇:学院网站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