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行,对于网站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㈠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从事本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㈡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工作。
㈢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网上的有关信息、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和技术取证工作。
㈣有关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计算机病毒、黑客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㈤与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㈡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专业技术知识;
㈢基本掌握国家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三、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责任
㈠要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领导安排,担负局内网络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㈡加强防范意识和措施,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模范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㈢安全管理员要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要定期对设备安全检查。
㈣按照计算机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中心机房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㈤负责中心机房新购置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新购置的操作系统、维修后的计算系统或从外拷贝回来以及要与外单位交换的软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使用,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㈥接受公安机关或上级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与公安机关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发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应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持设备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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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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