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十三五”规划子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0-03-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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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现需对学院“十三五”规划中的子规划进行完善,以指导各系、部门制订系、部门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二、子规划内容
应包含(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指导思想、建设目标(总体目标——尽量数字化、可量化,易考核;具体目标)、保障措施。
三、完成时间
2020年4月5日前发至诊改办邮箱:nczyzgb@163.com。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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