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各系(院、部)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0-07-0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53
各系(院、部):
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各系(院、部)围绕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核心要素,完善系(院、部)“十三五”规划,与专项规划(各职能部制定的14个)、学校“十三五”总规划形成左右呼应、上下衔接的目标体系。各规划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指导思想、建设目标(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是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细化和延伸,各系(院、部)要按照专项规划完善院(系、部)“十三五”规划,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发至诊改办邮箱:nczyzgb@163.com。
诊改办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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